中新网客户端5月12日电 5月11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(2018)粤民终1132号二审判决,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,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(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)恶意侵权成立,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赔偿4000万元。
随后,奥胜公司不服此项判决,并提出再审请求。但在今年3月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。历时3年多的格力诉奥克斯侵犯专利权一案尘埃落定。
中新网客户端5月12日电 5月11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(2018)粤民终1132号二审判决,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,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(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)恶意侵权成立,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赔偿4000万元。
随后,奥胜公司不服此项判决,并提出再审请求。但在今年3月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。历时3年多的格力诉奥克斯侵犯专利权一案尘埃落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