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30日晚间,三五互联(300051,SZ)发布公告称,其实际控制人龚少晖根据要求向厦门证监局报送了学习与改进报告。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注意到,此事与3月17日厦门证监局下发的《关于对龚少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有关。
由于龚少晖的行为导致三五互联短期内披露的两次减持计划不一致,厦门证监局要求龚少晖认真学习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,并在收到上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改进、学习情况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。
三五互联近期已收到了监管部门多次的关注和问询,大多与龚少晖的减持和三五互联拟并购婉锐(上海)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上海婉锐)有关。
龚少晖交9页学习报告
三五互联公告显示,龚少晖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后非常重视,认真学习了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,强化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识,力争杜绝违规事件的再次发生。
三五互联称:“已及时转达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,持续督促龚少晖先生按照警示函的要求进行学习和改进,并督促其在期限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相关书面报告。”
2020年2月4日,龚少晖向三五互联提供的《股票交易及减持计划确认函》中称:计划于股票解除高管离职锁定之后(2月20日之后),与相关方签订关于1900万股股份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,除此之外无其他减持计划。
2月20日,龚少晖又通过三五互联披露《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》:因收到质权人发来的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违约通知书》和《股票质押违约通知书》,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未来6个月内,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194.19万股。
简单来说,2月4日与2月20日三五互联两次披露的龚少晖计划减持数量不一致。
厦门证监局在上述监管函中向龚少晖表示:“你在华融证券、财达证券的股票质押已逾期多日,你未向质权人核实并合理预判所持股份可能在2020年2月20日股份锁定期满后被强制平仓的风险,导致上市公司短期内披露的两次减持计划不一致。”
对这一点,龚少晖在学习与改进报告中表示:“本人对华融证券的平仓行为预计不足,沟通未达预期目的,导致未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可能被平仓的股份减持计划,同时也造成出现短期内前后减持预披露计划不一致的情形。”
龚少晖称:“经厦门证监局指出后,本人认真学习了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,日后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确保及时、准确、真实、全面地向上市公司提供应披露的信息,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。”
被监管“盯”上
今年1月10日,三五互联实控人龚少晖签署了一份《股份转让意向书》,拟转让其所持有的1900万股三五互联股票。
1月22日,三五互联违规披露了一份重组提示性公告,称拟并购上海婉锐,切入MCN(注:指通过聚合内容创作者并提供价值服务来获取盈利)行业。三五互联的股票因此涉及网红概念,股价大涨。
2月20日,龚少晖持股解除锁定,当日三五互联发布了《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》。该公告显示,龚少晖计划未来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2194万股,占三五互联总股本的6%。
并购网红概念股、股价大涨、实控人减持,三件事的时间先后顺序间隔很短,引发了市场的质疑。监管部门的文书随之接连飞来。
三五互联先后收到了交易所的关注函和问询函,又收到了证监局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”。实控人龚少晖也收到了证监局的警示函。此外,三五互联还收到了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投服中心)的质询建议函。
1月22日,深交所曾对三五互联下发关注函,要求三五互联“结合本次交易的可行性核实说明是否属于忽悠式重组”。三五互联在回复中对此予以否认。
2月17日,深交所向三五互联下发问询函,要求公司“补充披露上述股权转让是否与本次重组相关,是否存在内幕交易”等问题。三五互联回复时表示不存在这些情况。
3月19日,三五互联收到了厦门证监局出具的“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”。厦门证监局指出了三五互联四个公司治理方面不规范行为,包括了独立性不强、关联交易未经审批并及时披露、董监高未勤勉尽责和法定代表人长期未变更。对上述决定书,三五互联表示将认真整改。
三五互联在回复投服中心的质询建议函时则称:“因受当前疫情影响,公司尚未完成对上海婉锐的审计、评估工作,最终业绩承诺的具体情况、补偿方式等细节将由交易各方根据审计、评估的最终结果进一步协商确定。”